地名由来: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析依克明安旗设县,县名得自巴拜泉(八百泉),因城西有巴拜泉而得名,系蒙古语巴拜布拉克,意为宝贵得泉水;据《清史稿·地理志》:原名巴拜泉即那吉泊,土名大泡子,县以此名。
2021年11月,拜泉县被确定为2021年度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
2021年5月,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拜泉县人口数量为28.2万人,位列齐齐哈尔市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7位,位列黑龙江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41位,位列全国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1841位。
2020年4月,拜泉县上榜2019年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名单。
2020年1月,农业农村部认定拜泉县为全国第四批率先基本实现主要农作物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市、区)。
2019年8月,2019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名单出炉,拜泉县在列。
拜泉县地处小兴安岭余脉与松嫩平原的过渡地带,位于黑龙江省中西部、齐齐哈尔市东部,行政隶属齐齐哈尔市,南与明水县为邻,西与依安县接壤,北与克山县、克东县毗连,东以通肯河为界与北安市、海伦市相望。幅员面积3599平方公里,耕地面积366.4万亩,现辖7镇9乡、186个村。总人口54.9万人,其中农村人口46.9万人。地势漫川漫岗,浅山区、低丘陵所占比重很大。具有明显的大陆性季风气候特征,年均降雨量490毫米,年均积温2454.5℃,年均日照2730小时,无霜期122天。全县有储量3000万吨的膨润土矿、储量143.5万吨的名英砂矿、日流量31.2-38.4立方米的天然矿泉水和红粘土矿、磷、硅化钼、草炭等矿产资源。
拜泉县设立于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有汉、满、回、朝等11个民族,至今已有百年历史,是传统的农业大县,位于世界三大黑土带上,土质肥沃,光热水资源配合同期,有利于多种农作物生长,主要粮食作物有玉米、大豆、小麦、马铃薯、水稻、芸豆等,经济作物主要有中草药、甜菜、葵花等。早在1958年就被评为全国农业生产先进县,荣获周恩来总理签署的奖状。自上世纪80年代开始进行生态农业建设,经过20多年的不懈努力,全县共营造人工林面积71343.9公顷,森林覆被率达到19.9%,生态环境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整体水平在国内外处于领先地位。1992年拜泉县率先成为全国平原地区人工造林百万亩县,受到省政府立碑嘉奖,原国务院副总理田纪云亲笔题词“绿化祖国,改造山河”。1996年生态农业建设项目获黑龙江省省长特别奖、国际生态工程一等奖;1999年获得第三届地球奖;2001年被国际工发组织确定为“国际绿色产业示范区”。并先后荣获全国产粮百强县、全国水土保持先进县、全国造林绿化百佳县、全国生态农业建设先进县等称号;被中国特产之乡组委会命名为“中国芸豆之乡”、“中国黄肉牛之乡”、“中国北方生态旅游之乡”和“中国北方苗木之乡”,2016年6月,被中国野生动物保护协会授予“中国梅花鹿之乡”称号。
历史沿革:
清初,属齐齐哈尔副都统辖地,清代中叶以后属依克明安旗辖地,清朝晚期黑龙江将军始放巴拜荒段,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巴拜荒务行局。
清光储三十二年正月初八日(1906年2月1日),清廷批准,设置拜泉县,隶属海伦直隶厅管辖,县署初设太平山(今新生乡兴盛村),清光绪三十三年(1907)秋县署迁至三道镇,清光绪三十四年十月(1908年11月)迁驻新街基(今县城)。
中华民国成立后,1914年6月,拜泉县隶属龙江道管辖。
1929年2月,撤销道的建制后,改由省直辖。
东北沦陷后,初隶黑龙江省管辖,1934年12月划归龙江省,1939年6月划归新设之北安省管辖。
1945年“九三”抗日战争胜利后,隶属黑龙江省管辖,1956年3月划归嫩江专区管辖。
1960年5月至1961年10月,嫩江专区一度撤销时,曾划归齐齐哈尔市领导。
1985年1月,嫩江地区撤销后,划归齐齐哈尔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