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由来:宁安,原名“宁古塔”。清初流人方拱乾撰《绝域纪略》载:“相传当年曾有六人坐于阜,满呼六为宁公、坐为特,故曰宁公特,一讹为宁公台,再讹为宁古塔矣。”新编《宁安县志》称:“‘宁古’为满语,汉译为‘六’或‘六个’,‘塔’是满语‘特’的讹音,汉译为‘居址’,合译‘六居址’,是指当时宁古塔地面上的六个大部落而言。
2022年4月,教育部确定宁安市为2021年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先行创建县(市、区)。
2022年2月,农业农村部办公厅认定宁安市为国家级制种大县(玉米)。
2021年11月,宁安市被确定为第二批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适宜技术试点县(区)。
2021年10月,2021年度全国投资潜力百强县市名单发布,宁安市名列第82。
2021年8月,宁安市入围2021年全国休闲农业重点县。
2021年7月,水利部公布宁安市为第四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
2021年6月,宁安市入选2021年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整县推进试点名单。
2021年5月,宁安市上榜2021中国最具发展潜力百佳县市,位列第78。
2021年5月,宁安市上榜2021中国未来投资热点百佳县市,位列第22。
宁安市位于黑龙江省东南部,镜泊湖滨、牡丹江畔,以古老、秀丽、富饶闻名于省内外。地理坐标在东经128°7’54"~130°0’44",北纬44°27′40″~48°31′24″间,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年平均气温4.5℃,最高气温36.5℃,最低气温-40.1℃,积温在2600~2700℃之间,无霜期130~135天,年降水量在500~600毫米,素有塞北小江南的美誉。地貌呈“七山一水二分田”格局,属长白山熔岩高原于中山区张广才岭和老爷岭第二隆起带,区域地貌特征为低山丘陵区。宁安市东与穆棱市毗邻,西与海林市交界,南与吉林省汪清县、敦化市接壤,北与牡丹江市相连。距哈尔滨市320公里,距牡丹江市23公里,地处绥芬河和珲春两个国家级开放口岸的中心地带,分别相距190公里,鹤大公路、牡图铁路纵贯全境,距牡丹江民航机场19公里,是东北亚经济技术交流中商贾往来、物资集散和信息传递的重要区域。全市总人口44万,满、朝鲜、回、蒙古等少数民族人口约占19%,其中满族和朝鲜族分别占总人口的8.8%和7.8%。
宁安市自然资源十分丰富,具有广阔的开发前景。
宁安地貌呈“七山一水二分田”之势,全市自西向东相间形成了构造剥蚀山地、剥蚀丘陵、肃蚀堆积坡地、冲积平原及熔岩台地等五种不同的发貌类型。复杂的发形地貌,造成了各种资源储量丰富的优势。宁安土地资源丰富,适合各业全面发展;山林资源富饶,为我省重要的木材资源基地;水能蕴藏量极为丰富,有优质天然矿泉水多处;矿产资源品种多、储量丰,富有金、银、水晶、大理石、花岗岩、玄武岩、火山灰、陶土、石灰石等30多种;珍贵的野生动植物和山产品资源品种繁多;得天独厚的旅游资源堪称天下一绝。
水利资源:俯瞰宁安市,河道纵横,水网如织。宁安境内有一江(牡丹江)、三湖(镜泊湖、小北湖、钻心湖),55条河流,总流长1472公里,年总径流量18亿立方米,水能资源蕴藏量为43万千瓦时,有开发价值,尚待开发的水能资源为3.6万千瓦时。现有大中小型水库13座。境内的泼雪泉、钻心湖等多处泉水均为天然优质矿泉水,并且水量可观,是一大宝贵资源。充足的水利资源,为宁安能源工业的发展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有利条件。
土地资源:宁安市境内土地肥沃,物理机械性能好,宜种植各类作物,农业综合开发有很大潜力。
林业资源:森林是宁安市境内的主要自然资源,宁安林业局所辖9个林场,境内树种多,既有冻土带的树种偃松、岳桦,也有亚热带的树种黄菠萝、水曲柳,还有大量的珍贵树种红松、云杉和冷杉,拥有国内最大的、被称为“绿色明珠”的红松母树林。宁安市森林资源富饶,林木的综合利用和林副产品的精深加工领域投资收益前景远大。
野生资源:茂密的森林资源为野生动植物提供了天然繁衍生息的场所,据统计,境内野生动物有27种,被列为国家保护动物的有东北虎、梅花鹿、马鹿、紫貂等。野生禽类有300多种,占全国鸟类品种的1/3,被列为国家保护的珍贵野禽有白鹤、鸳鸯、中华秋沙鸭、白腹海雕、虎头海雕等8种。野生经济植物品种多,中草药类有54科112种,主要品种有人参、党参、黄芪、桔梗、麦冬等,其中黄芪被中药界称为“塔芪”,素有“黄芪以北为上,北芪以塔芪为珍”之说,每年野生贮量逾千吨。境内野生山野菜有可供出口的薇菜、蕨菜、刺老芽、猴腿等;菌类有针松茸、榛蘑、元蘑、猴头、木耳等;野果有山里红、山葡萄、榛子、山梨等。另外,山野菜品种多,产量大,年产量在1万吨以上,年加工量可达2000吨,质量高、无污染,其深加工已成为国内外竟相投资的热点,是宁安的重点开发项目。
历史沿革:
辽属东京道,金属胡里改路,元属辽阳行省开元路,明属奴儿干都司阿速河卫。
清顺治十年五月(1653年6月),设置宁古塔昂邦章京。
清康熙元年(1662)改为镇守宁古塔等处地方将军,将军衙门驻宁古塔旧城(今海林市长汀镇古城村)。
清康熙五年(1666),将军衙门从旧城迁至宁古塔新城(今宁安镇)。
清康熙十五年(1676),宁古塔将军衙门移驻吉林乌拉城,留协领镇守宁古塔地方。
清康熙十七年(1678),设宁古塔副都统衙门。
清雍正四年十二月(1727年1月),于宁古塔设置泰宁县,专理汉人民事,清雍正七年(1729)裁撤泰宁县。
清光绪二十八年十二月十三日(1903年1月11日),设置绥芬厅,驻三岔口(今东宁县三岔口镇)。
清宣统元年(1909),绥芬厅升改绥芬府,移驻宁古塔城。
隶属吉林省东南路道。
同时,裁撤宁古塔副都统。
清宣统二年四月(1910年5月),改为宁安府。
1913年3月,改称宁安县。
1914年6月,隶属吉林省延吉道。
1929年2月改由吉林省直辖。
1934年12月划归滨江省。
1937年7月改隶牡丹江省。
1946年4月属绥宁省管辖。
同年8月,将县境北部的新安镇、海林、横道河子等地区划出,设置新海县。
同年10月,改隶牡丹江专区。
1947年5月,将世环镇、镜泊、沙兰等地区划出,设置镜泊县。
同年8月,隶属牡丹江省。
1948年7月,划归松江省。
同年8月,撤销镜泊县,并入宁安县。
1954年8月,由黑龙江省直辖。
1956年3月,改隶牡丹江专区,同时将原海林县西部地区划归宁安县管辖。
1960年1月属牡丹江市。
1962年9月复归牡丹江专区。
同年10月,将原海林县并入宁安县行政区域划归海林县。
1983年9月,划归牡丹江市领导。
1993年2月撤县,设立宁安市(县级)。
名称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