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名由来:因潘集矿区得名。
2022年5月,潘集区入选首批安徽省“大托管”示范县名单。
2021年7月,水利部公布潘集区为第四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区)。
2021年5月,根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潘集区人口数量为32.61万人,位列淮南市各县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4位,位列安徽省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73位,位列全国各县市区人口数量排行榜第1653位。
2020年4月,安徽省农业农村厅确定潘集区为第四批安徽省农产品质量安全县。
2017年2月,潘集区上榜2016年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名单。
潘集区位于淮南北部,西与凤台相邻,北与蒙城、怀远接壤,总面积590平方公里,是淮南市国土面积最大的区。潘集于1972年建区,辖9镇1乡1个街道办事处,总人口45.9万。境内沃野平畴,物产丰富,俗有“走千走万不如淮河两岸”的美誉,全区耕地45万亩,建立了优质粮、精细菜、养殖业、豆制品四大基地和农业科技园。潘集历史文化厚重,“凤台抗日民主政府纪念园”座落在潘集,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花鼓灯艺术被誉为“东方芭蕾”,祁集镇祁圩村被誉为“中国豆腐文化第一村”。潘集是一个煤电大区,境内有7大煤矿、3大电厂和安徽(淮南)现代煤化工产业园、平圩经济开发区2个省级工业园区。
潘集区位于淮河中游,淮南市北部。地处东径116°21′—117°11′,北纬32°32′—33°06′。东及东北与怀远县接壤;南依淮河与大通区、田家庵区、谢家集区、八公山区隔河相望;西及西南与凤台县相邻;北以茨淮新河主航道中心线与蒙城县交界。最东端为高皇镇闸口村,南临淮河与大通区洛河镇隔河相望,北与怀远县常坟镇毗邻;最南端为平圩镇的下六坊行洪区,与谢家集区的二道河农场相连。最西端是芦集镇的石集村,与凤台县丁集镇接壤;最北端为贺疃乡朱集村在茨淮新河主航道中心线与蒙城县交汇。
区境地质构造较为复杂,具有地理沉积,蕴藏资源丰富。地层属华北地层区,经长期地质作用,发育为寒武系、奥陶系、二迭系、三迭系等,以上地层均被第四系表土层所覆盖,厚度在1201—564米之间。由于表土层厚,且夹有多层流沙层,含水量大。
区境地处黄淮平原的南端,地貌为西北高,东南低,坡度缓,坡降为五千分之一,海拔在18—22米之间,最高点为贺疃乡的古路岗,海拔23.86米,最低点为高皇镇的汤渔湖,海拔为16.9米。
区境河流众多,有淮河、泥河、架河、黑河、尹河、柳河等,由于河道变迁,历次黄、淮泥沙泛滥淤积,地形多为河谷淤积平原和不规则的土阜岗头。
全区辖高皇、平圩、夹沟、祁集、架河、泥河、芦集、潘集、贺疃9镇,古沟回族乡和田集街道办事处。
历史沿革:
潘集区境,先秦时期,属州来国,后被楚国所灭。
秦代,置下蔡县,先后属泗水郡、九江郡。
汉朝,元狩元年(前122)淮南国废,下蔡县属沛郡。
隋代,仍置下蔡县,属淮南道。
唐朝,为下蔡县,属颖州。
宋初为寿州,属淮南西路;政和六年(1116)寿州升为寿春府,下蔡为府治。
元代,下蔡县隶属安丰路。
清代,初属凤阳府。
雍正十年(1732)置凤台县;同治四年(1865),移县治于下蔡,隶属凤阳府管辖。
1914年,属淮泗道;1928年,直隶安徽道;1932年,属安徽省第四行政督察区,隶属寿县专员公署;1938年,属安徽省第七行政督察区,隶属阜阳专员公署。
1972年12月,设置古沟区;1980年10月,古沟区更名为潘集区。